正法念處經卷第三十三

元魏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譯

觀天品第六之十二

爾時天主。釋迦提婆。告天子曰。

此諸天子。以放逸行。不如實知。不行正法。我為如是。放逸天子。欲令離於。憍慢放逸。示如是化。此諸天子。既生厭離。其心調伏。我今說法。必能信受。

時天帝釋。見諸天子。心調伏已。告諸天眾。

汝等諦聽。當為汝說。如此丈夫。第一大力。形貌醜陋。能壞他人。難以為敵。非咒術力。所能調伏。一切天眾。無如之何。

復有勝天。過於汝等。亦不能遮。復況汝等。色力減少。無自在力。是丈夫者。名閻羅使。名死時使。以煩惱業。縛諸眾生。縛之而去。將至地獄。餓鬼畜生。有八種法。攝於一切。生死眾生。

何等為八。

一者。一切生者。皆歸於死。

二者。無有強健。而不病惱。

三者。一切少壯。皆歸衰老。

四者。具足財富。當有貧窮。

五者。皆由業故。有諸世間。業之所得。隨順於業。隨所作業。或善不善。如是如是。得業果報。

六者。一切恩愛。皆當別離。無有堅固。

七者。自作之業。決定受報。無有他作。我受其果。無有自作。他受其報。一切諸法。決定如是。

八者。世間放逸。無有安隱。必受苦果。

是名八法。如是之法。於世間中。流轉生死。從因緣生。如是之法。不可以力。而觝捍之。非咒術力。所能調伏。

如是。閻羅使者。非力能敵。非咒術力。之所能遮。生死之法。法皆如是。若人造惡。能加苦惱。無量楚毒。諸天。阿修羅。人。龍。夜叉。毘舍遮等。如是閻羅使者。皆能加害。令此眾生。墮於地獄。餓鬼畜生。

時諸天眾。白帝釋言。

天王。我於如是。閻羅使者。不得自在。唯願天王。以方便力。令我得脫。閻羅使者。我當隨順。天王之教。

爾時天王。釋迦提婆。告諸天曰。

有大方便。若能修者。不為閻羅使者。所害。

云何方便。能得自在。

謂斷一法。言一法者。謂斷放逸。

復修二法。謂舍摩他。毘婆舍那。

復斷三過。謂貪瞋癡。

觀四聖諦。苦集滅道。

知五善護。謂五境界。

復有六護。所謂六根。

知七正智。謂七覺分。

行八聖道。謂正見等。

知九眾生居。

知十業得果。

知十一修。

知十二入。

知十三念。隨順係念。

知十四禪。善修其心。

知十五法。

知於十六。阿那波那。

知十七中陰。有道相續。輪轉行法。

知十八界。

知十九中有。

知於欲界。眾生所居。有二十處。知其行業。

如是知者。則得自在。

若天若人。能如是知。能斷三惡道。能生一切善法。攝諸善法。

若天若人。能斷惡道。死則不為。閻羅使者。之所怖畏。

是故應捨。放逸之行。放逸能斷。一切善法。

猶如怨家。放逸之人。不得世樂。及出世樂。

放逸覆人。猶如畜生。未睡如睡。不知應作。及不應作。福德非福德。親友非親友。福田非福田。應說不應說。不知利益。不知損減。不知功德。不知過惡。是名初惡。一切無利。衰惱之根本也。應斷放逸。

一切諸天。皆行放逸。云何不為。閻羅使者。之所繫縛。

爾時天主。釋迦提婆。而說頌曰。

若天人放逸。
樂行於非法。
至於臨終時。
則見閻羅使。

放逸如毒害。
智者所捨離。
臨於命終時。
則無眾苦惱。

放逸死受苦。
不放逸最樂。
若欲求樂者。
常應離放逸。

諸天子。斷一法者。謂斷放逸。則有六種。

何等為六。

眼見色已。生放逸心。非如實見。或見好色。或見惡色。若黃若黑。若赤若白。若長若短。若方若圓。如是世間。不如實知。以放逸故。亦復不知。出世之法。

以放逸意。雖復見色。不如實見。於己身色。不能正觀。不樂觀於。四真諦法。於諸色中。不實見實。

心放逸故。不能觀於世間之法。及出世法。

耳聞聲已。不知其義。或歌或語。若義。若非義。不解如是。世間之義。若修多羅。若伽陀。若祇夜。若毘伽那。若憂陀那。若尼陀那。若毘多迦。若闍多迦。若毘佛略。若阿浮多達摩。聞如是法。不解其義。以放逸故。命終之時。為閻羅使。繫縛將去。

復有放逸。

既聞諸香。鼻即貪嗅。不知花香。及以果香。不知如是。世間之香。先以燒香。供養布施。以放逸故。不知諸香。復以放逸。不知諸味。

其所食味。若甘若酢。若醎若苦。若辛若淡。若澁若滑。不知差別。心放逸故。不知如是。世間之味。及以不知。出世法味。以放逸故。

復以放逸。不知身觸。不作身業。修治宅舍。不修作業。不作眾善。是人宅舍。物不具足。不知世間。所不應作。不知出世間。所不應作。不近耆舊。亦不恭敬。禮拜問訊。以放逸故。

諸天子。復以放逸。不知心法。若善。不善。若無記。不知臨命終時。死杖所害。受大苦惱。為閻羅使。自在將去。是故天子。應斷一法。所謂放逸。

修二法者。

一者。賒摩他。二者。毘婆舍那。

如是二法。示涅槃道。

賒摩他者。能斷生法。及未生法。能令寂靜。

毘婆舍那者。見心見法。二種身故。名毘婆舍那。

如是二法。以為善伴。能斷三過。

若著欲者。教不淨觀。若瞋恚者。教慈心觀。若愚癡者。教以智慧。如是三法。對治三法。令其不復。起於放逸。若臨終時。不復畏於。閻羅使者。

云何四聖諦。

四聖諦者。謂。苦諦。集諦。滅諦。道諦。

苦諦者。苦有二種。

一者。身苦。二者。心苦。

集諦者。謂陰界入。

滅諦者。所謂。寂滅。

道諦者。謂八聖道。

是名四聖諦。

善護五境界者。所謂色聲。香味觸等。

云何六護。

所謂。六根。眼耳鼻舌身意。於境界處。善守護之。

何等七法。

謂七覺分。如人身分。亦如城分。亦如眾分。是名菩提分。

何等為七。

謂念覺分。擇法覺分。精進覺分。喜覺分。猗覺分。定覺分。捨覺分。

念覺分者。有何等相。

所謂念於。有為過惡。念於實諦。念於涅槃。寂滅之法。是名念覺分。

擇法覺分。有何等相。

以智慧簡擇。

云何簡擇。

以如實相法。簡擇此法。思惟其義。心念其義。念念不離。

既思念已。復修精進。是名精進覺分。

念此法已。希欲心生。念如是義。而生歡喜。是名喜覺分。

復於此義。心思惟已。身法心法。如實調伏。柔軟輕樂。修行不亂。是名猗覺分。

復於此義。心思惟已。緣於住心。以攝其心。是名定覺分。

復捨定意。及以餘念。是名捨覺分。

如此之法。若果若智。及斷煩惱。皆悉差別。其果亦別。上上轉勝。一緣而生。其用各異。

如是天子。是名七覺分。若有念者。能捨放逸。

諸天子。云何八聖道。能離放逸。

怖畏未來。以求安樂。求涅槃道。正見聖諦。如實見。正思惟聖諦。正語聖諦。正業聖諦。正命聖諦。正精進聖諦。正念聖諦。正定聖諦。

云何正見。

如實見相應義。是名正見。

云何正思惟。

如實見。如實法自相。平等相。於如是法。心念種子。是名正思惟。

云何正語。

思惟四種口業。捨口四過。護持禁戒。是名正語。

云何正業。

捨於三種。身不善業。護持禁戒。是名正業。

云何正命。

乃至失命。持戒不捨。是名正命。

云何正精進。

於如是義。其心憶念。而起精進。是名正精進。

云何正念。

於如是法義。憶念思惟。不忘不失。是名正念。

云何正定。

於如是法義。以實念心。一心憶念。決定一相。是名正定。

是名賢聖。八聖道分。若能憶念。則不畏於。閻羅王使。

復觀九種。眾生居處。

諸天子。又觀十種。大地之法。

何等為十。

一者。受。二者。想。三者。思。四者。觸。五者。作意。六者。欲。七者。解脫。八者。念。九者。三昧。十者。慧。

是名十大地法。共心而生。各各異相。汝等當知。

何等相。

如是之法。一緣而生。猶如日光。如是之法。共心而生。有增減相應相。

云何名想。

知差別相應。故名為想。

云何名思。

意緣三種。善。不善。無記。

復有三種。謂身口意。思所依止。而無相貌。

云何名觸。

三種和合。而生於觸。起三種受。故名為觸。

天子當知。云何三觸。生三種受。謂苦受。樂受。不苦不樂受。

云何名作意。

攝取於法。故名作意。

云何名欲。

憶念所作。故名為欲。

云何解脫。

能辯了故。亦名為信。以能信故。亦名為力。以能持故。

云何名念。

若攀緣處。心不迷亂。是名為念。

云何名三昧。

若心一緣。是名三昧。

云何名慧。分別觀法。是名為慧。

諸天子。復有十種。煩惱大地。若有受行。如此法者。臨命終時。為閻羅使。自在繫縛。

何等為十。

一者。不信。二者。懈怠。三者。不念。四者。亂心。五者。愚癡。六者。不善觀。七者。邪見解脫。八者。不調伏。九者。無明。十者。放逸。

是名十法。

煩惱大地。染生有法。為閻羅王。使者所縛。之因緣也。

諸天子。如我所說。云何十種。不善大地。

云何不信。不信解脫。

若不信於。解脫之法。故名不信。

云何懈怠。

捨離精進。故名懈怠。

云何不念。

以忘失法。故名不念。

云何亂心。

其心不正。故名亂心。

云何愚癡。

無方便心。故名愚癡。

云何不善觀。

不正觀察。思惟非法。不行正道。不淨見淨。故名不善觀。

云何邪見。

取顛倒法。堅著不捨。故名邪見。

云何不調伏心。

不寂靜故。名不調伏。

云何無明。

迷於三界。故名無明。

云何放逸。

不作善業。故名放逸。

是名十種。煩惱大地。甚可鄙惡。

諸天子。復有十種。染地之法。

何等為十。

一者。瞋。二者。恨。三者。不悔。四者。堅。五者。幻。六者。諂曲。七者。嫉妬。八者。慳。九者。憍慢。十者。大慢。

是名十種。染地法也。

何故名曰。染地法耶。

大地所攝。故名染地。

云何名瞋。

其心麁惡。故名為瞋。

云何名恨。

其心結縛。轉成怨結。故名為恨。

云何不悔。

樂作眾惡。作已歡喜。故名不悔。

云何名堅。

作諸惡業。執著不捨。是名為堅。

云何名幻。

誑眾生故。為十二入。之所誑惑。故名為幻。

天子當知。云何十二入。

所謂。內有。眼耳鼻舌身意。是名內入。

外有。色聲香味觸法。是名外入。

二種分別。

一者。相。二者。自體大。

所言相者。四大因緣。而生眼識。是名為眼。當知耳鼻舌身意。分別境界。各有自相。

云何當知。自體相耶。

言自體者。名不顛倒。以五因緣。而生眼識。

何等為五。

有眼。有色。有明。有空。有憶念故。眼識得生。

耳則不爾。耳識之生。明闇俱知。不因於明。鼻舌身意。亦復如是。意識於明。或時有用。或時不用。

云何有用。云何不用。

若眼識見色。意識決了。是名為用。

云何或用。或有不用。

眼識觀色。若無光明。則無所見。餘根所知。不因光明。是名識大。

諸天子。復有四大因緣。各各相依。

云何四大。互共相依。或增或減。

眼增火大。鼻增地大。身增風大。舌增水大。耳增空大。此法增勝。耳中空界。意得取聲。是故當知。故有增減。

復次觀入。

何者近緣。何入遠緣。

鼻舌及身。如是三根。對觸乃知。眼之所見。非近非遠。耳之所聞。遠則不了。近則能知。內亦自聞。鼻之所聞。近則能知。內亦自了。

如鼻內有病。亦自聞臭。如耳中風聲。亦皆自聞。如是識。二種所攝。眼識。意識。如是盡攝。

譬如一火。隨然得名。或名木火。或名草火。一切諸識。亦復如是。因於意識。各各差別。

天子當知。如是諸入。既得知已。莫得放逸。不放逸行。不貪。不瞋。不癡。如是善人。命終之時。不畏閻羅王。使者所縛。不見可畏。獄卒惡相。不見閻羅王。惡境界也。不墮地獄。餓鬼畜生。常受安樂。乃至涅槃。成就無量。歡喜安樂。不放逸故。

復次。天子。觀十二入。無常。苦。空。無我。觀其依止。因緣而生。如是觀已。離於放逸。觀眼識生。猶如幻法。空無所有。非堅非實。破壞之法。眼識滅已。而生耳識。空無所有。不堅破壞。如是觀內六入。外六入。或生或滅。鬪諍愛味。衰變無常。從因緣生。如實知之。

如是見已。不貪於色。若見愛色。不生染著。不放逸者。諸天五欲。尚不生貪。何況人欲。

爾時釋迦天王。而說頌曰。

迷惑於界入。
妨於涅槃道。
以此放逸故。
失一切善法。

若有三種過。
是大惡道使。
癡為第一惡。
放逸故流轉。

愚癡放逸行。
死常在手中。
若有樂放逸。
一切盡破壞。

若人過一法。
思惟於二法。
知於三處相。
是人則受樂。

若天福德盡。
放逸所破壞。
墮落癡所誑。
無人能救護。

一法常最勝。
能忍而修行。
若與忍相應。
悲念諸眾生。

命終怖畏時。
得如是大力。
是故離放逸。
精進修諸行。

若能捨無明。
常守護明智。
以知明無明。
放逸不能壞。

若人捨放逸。
決定得大利。
如是不放逸。
則能自利益。

放逸網自縛。
勤修則解脫。
如是縛解相。
我今總略說。

天子既已知。
若有行放逸。
至於臨終時。
乃知其果報。

如是天帝釋。廣說十二入相。調伏放逸。諸天子等。若諸天子。曾種善根。少行放逸。聞此法已。心自覺悟。不復放逸。諸根淳熟。皆能受行。

若諸天子。根未熟者。如破生癰。破捺之時。捺已洗治。無所利益。亦復如是。

復次。帝釋天王。從一漸增。次第說於。十二入法。十二入相。已於諸天。大眾之中。作神通力。示希有事。次第令入。繫心正念。覺因緣相。離於放逸。令其利益。見此變化。心生厭離。

時天帝釋。方便利益。為諸天眾。廣說妙法。

諸天子。云何諂曲。

心不正直。堅著生死。故名諂曲。

云何名妬。

於他熱惱。故名為妬。

云何名慳。

懼己物盡。而生貪惜。故名慳。

是名三界。染地之法。分別則有。三界所攝。瞋。恨。慳。妬。幻。欲界所繫。諂曲一法。遍於欲界。及於梵天。憍慢。大慢。遍於三界。

諸天子。是名十種不善。大地法也。

復有十種。善大地法。

何等為十。

所謂。不貪。不癡。有慚。有愧。有信。調伏。不放逸精進。捨離。不生侵惱。

是名十種。善大地法。

如是十法。各各異相。

謂不貪者。一切善法。之根本也。猶如梁柱。

不癡善根。亦復如是。

慚者。自守正直。

愧者。愧於他人。

信者。於一切法。其心清淨。

調伏者。身心調善。離於惡法。依清涼法。

不放逸者。勤修善法。

捨者。於作不作。因緣之中。其心捨離。

不侵惱者。不惱眾生。

是名十種。善法大地。

若有心念。如是法者。於命終時。不畏死怖。不畏閻羅。使者所縛。

何以故。攝善法故。

如向所說。心心數法。善大地法。染大地法。自相總說。是名十法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名為。修十一法。

若有比丘。觀於自身。自見其身。不愛不迷。心不堅著。是名初修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若有比丘。先受所欲。毀訾不味。不著不念。生厭離心。是則名曰。第二修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若有比丘。常不放逸。不著境界。盡諸結使。是名修於。不放逸行。是則名曰。第三修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若有比丘。憶念善法。修行善法。

如是善法。能生樂報。樂因樂緣。如是樂報。我當受之。斷不善法。

是則名曰。第四修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修行樂受生。受有何力。云何而生。何因何緣。云何因緣。云何而生。如是受生。莫為妨礙。如實觀受。不堅不實。空無所有。是則名曰。第五修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若有比丘。修行一切。諸行無常。苦空無我。無所有。互相因緣。而得有生。非一力生。如是修行。如是修已。心不愛樂。是則名曰。第六修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若有比丘。作如是念。

我生善念。生善因緣。

既生此念。異念所壞。

我今所緣生滅。不善之念。壞我善念。妨我善法。

如是常念所緣。是則名曰。第七修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若有比丘。修第八行。法相。平等相。住自相。法不顛倒。一切諸法。性無垢故。

如是比丘。復自觀察。

我既有生。畢定當死。有為之法。無非三相。

如是修行。一切諸法。皆悉無常。是則名曰。第八修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名為。第九修耶。

三煩惱根。三種對治。所謂。貪欲。瞋恚。愚癡。

貪欲之人。教不淨觀。

瞋恚之人。教以慈心。

愚癡之人。教觀因緣。

是名對治。如是修觀。心常思念。是則名曰。第九修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名為。第十修耶。

念佛功德。安樂世間。是故修行。利益自身。是則名曰。第十修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名為。第十一修。

從他次第。聞無常法。念念不住。從於處胎。生滅不住。如始處胎。童子少年。乃至老時。如是比丘。及餘修習。既修習已。臨命終時。不畏閻羅王使者。自在所持。不見醜惡。怖畏之相。是則名曰。十一修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名為。十三係念善修。利益安樂。乃至涅槃。

何等十三。

念不放逸。念生住滅。念不散亂。如是念已。若見好色。若見惡色。若見女人。觀其身內。膿血不淨。之所住處。大小便利。不淨之處。如是係念。令不散亂。若入城邑。聚落乞求。行色境界。不應行處。若不係念。則著色欲。以是因緣。係心不散。

是名第一。一心係念也。

復次。第二係念。

思惟觀外境界。可愛園林。及蓮華池。可愛河泉。遊戲之處。

見已。作如是念。

如是可愛。遊戲之處。以愚癡心。而生貪著。必當衰壞。樹葉萎黃。失其本相。彫零墮落。狀似枯死。蔭影希踈。如是有為。一切無常。空無所有。何況愛法。

如是作心係念。作是念已。心不貪著。內外境界。魔不能亂。

是名第二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第三。一心係念。利益安樂。

云何係念。緣何等法。

若食若眠。曾見美色。念不分別。心不係念。作如是念。

愚癡凡夫。諸根貪著。不知厭足。

如是係念。是名第三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第四。一心係念。

隨何等處。得供養利。衣服床褥。臥具醫藥。心不歡喜。不喜不樂。

何以故。供養之利。利養瘡深。割皮壞肉。壞肉斷筋。斷筋破骨。破骨傷髓。利養因緣。能壞善法。亦復如是。

是名第四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第五。一心係念。

若遊城邑。聚落村營。不住城邑。若有眾人。往至其所。不與多言。不樂多語。

何以故。若人遊行。城邑聚落。心則散亂。不能自利。如是一心係念。如實觀之。

是名第五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第六。一心係念。

見如是過於。塚間樹下。若草𧂐邊。若山澗邊。若住空舍。無所愛著。亦無親愛。不親近他。善法增長。得自利益。遠避眾人。

是名第六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第七。一心係念。

聞說天報。心不愛樂。而生厭離。樂聞說於。地獄苦果。其心無厭。作如是念。

天退衰沒。為閻羅使。自在將去。我今不復。作地獄業。亦不隨喜。見有作者。教令捨離。

如是比丘。聞天不喜。聞地獄苦。不生怖畏。離憂離喜。常念善法。

是名第七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第八。一心係念。

我起善念。捨不善法。悉令盡壞。離於餘氣。生餘善法。係念善法。若不善念。妨於善念。我已斷不善念。

如是攀緣想念。次第之數。一心係念。調伏其心。是人能於。洄澓湧波。怨家之心。令住境界。

是名第八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第九。一心係念。

念佛功德。念敬重法。念敬信師。隨善師行。正意修行。直視一尋。利益一切眾生。心念度脫。如是係念。得果不空。乃至涅槃。是名第九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第十。一心係念。

善修正行。如有四種。大怖畏至。謂衰老病死。怖畏死怨。不憙憶念。見四種法。流動無常。於壽命安隱。少壯具足。如是四種。如前所說。常有怖畏。如是修無常想。不樂五欲。不為愛怒。之所使也。常行正念。則能碎於。煩惱大山。

是名第十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。第十一一心係念。

不生分別。此是精進。此是懈怠。若生是念。則自毀傷。不惱他人。其心清淨。係念調伏。不惱眾生。

是名第十一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第十二。一心係念。

常聽正法。聞已受持。既受持已。堅持不忘。是人知於善法。及不善法。如是之人。如大闇中。大燈明也。善不善法。於佛法中。皆能了知。猶如明燈。是名一心係念。如是一心係念。不為愛怒。不為魔使。

是名第十二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第十三。一心係念。

念身受心。念如是處。知於自相。正心係念。離放逸行。既不放逸。不為閻羅使者。自在將去。以自在故。不失憶念。無非時行。不行非處。不行惡境。一切係念。

是名第十三。一心係念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有十四種。善修其心。善調伏心。善清淨心。離於放逸。

何等十四。

一者。知足。二者。精進。三者。寂靜。四者。親近善師。五者。離惡知識。六者。修習佛法。七者。善觀修習。八者。捨於憍慢。九者。信於因果。法及非法。十者。念於善欲。十一者。不觀女色。十二者。不近親族。十三者。正住一切境界。十四者。畏於生死。

是名十四法。善修其心。以此因緣。調伏其心。臨命終時。不畏惡道。閻羅獄卒。不開惡道門。不斷正法。不為閻羅使者。之所繫縛。隨意將去。不作惡業。能得一切善法者。所謂。善調伏心。令修善業。能將眾生。至人天中。開涅槃門。後得涅槃。

是故。諸天子。汝等應善。調伏其心。心調伏故。尚不見於。閻羅使者。何況將去。

時天帝釋。為諸天眾。說惡道畏。見閻羅王。使者怖畏。

我已如是。一一漸增。次第為汝。說十四法。今當為汝。說十五法。

如我往昔。從佛所聞。我今當說。

何等十五。

若出家沙門。毀於法式。亦令他作。被袈裟法。所著袈裟。令他愛欲。樂好袈裟。以自莊嚴。其音麁惡。猶如驢聲。細步徐行。端嚴威儀。為愛欲故。莊嚴其身。如是沙門。不勤精進。樂見女人。憍慢自大。其心輕躁。欲心放逸。是故所著衣服。為遮寒熱。纔得覆身。不生貪著。不為愛著。放逸所誑。臨命終時。不生悔心。

是名初法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二法。

知於知足。持何等戒。出家修行。或修智慧。既自知已。於施主所施。臥具醫藥。知足受畜。相應受施。如法受施。如是受施。不妨出家。沙門之法。

是名知於。第二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三法。

不以貪心。念於臥具。若聚落城邑。非功德處。為飲食衣服故。捨離阿蘭若處。入於聚落城邑。妨修善法。失於知足。沙門法中。第一勝者。所謂知足。及不放逸。若人樂貪。不樂知足。為貪所誑。害於善法。如是之人。猶如癡狗。還自食吐。

是名沙門。第三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四法。

所讀經典。不言多讀。恐於施主。多設供養。飲食衣服。臥具醫藥。恐其難消。妨出家法。非我所應。自知止足。

是名沙門。知第四法。

復有第四。少欲之法。

若有比丘。少欲知足。於何等法。

不放逸行。如是沙門。或為僧使。或為病人。至施主家。乞求財物。於施主家。若飲一水。妨於善法。唐勞行使。虛作勤勞。而無福德。

何以故。以貪味故。至施主家。令諸施主。心生輕賤。

如是比丘。非自利益。不利病人。非利眾僧。此是第一。輕慢因緣。所謂。至檀越家。貪於食味。輕躁。不正語。此三種法。世間。出世間。之所輕賤。是故知足。不放逸行。捨於此法。

是名沙門。第四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知第五法。

少欲知足。依止乞食。受出家法。唯受一食。不舉宿食。若舉宿食。心則貪著。不樂禪誦。貪著食味。恐後不得。如是少貪。妨沙門法。何況比丘。多貪供養。若畜此法。為於愛網。堅牢繫縛。

是名沙門。第五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六法。

若有沙門。大姓出家。少欲知足。

我既出家已。不自說言。

我是某甲。大姓出家。

亦教弟子。不令宣說。若受法弟子。若出家弟子。教令不說。恐諸施主。多設供養。臥具衣服。飲食醫藥。

若我受取。妨於善法。若我不受。壞弟子心。若生瞋恚。妨其善法。於未來世。得不饒益。

如是之人。知足受施。不為愛攝。心不散亂。於正法中。生正念心。樂於林中。修學禪觀。觀身循身觀。觀心循心觀。觀受循受觀。觀法循法觀。如是比丘。於有為獄。則能超越。以行少欲。知足行故。

是名沙門。第六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七法。

少欲知足。畏大利養。捨利養已。知何等法。

若有比丘。多有知識。樂多事務。樂多弟子。多利供養。貪樂請食。數見親舊。

如是比丘。修行之人。不應與之。共為行伴。至聚落中。何故不得。與其相隨。恐放逸故。

如是比丘。樂於利養。眾人所知。同處行故。亦謂此人。多貪無厭。以供養故。敬重其人。二俱妨礙。若多事比丘。受他利養。若此行人。不受其物。令多事者。其心忿恚。言此比丘。諂曲不實。誑於聚落。諸施主等。謂是比丘。內心貪濁。以是因緣。令他見者。內自毀傷。是故少欲。知足比丘。不應與彼。多事比丘。同止共住。行來出入。以生過故。

是名沙門。第七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八法。

少欲比丘。怖畏生死。遠於利養。常念一心。

云何知法。

若在家時。種種技術。既出家已。不復自說。所謂。醫方工巧。伎樂刀矟。如是種種技術。不自談說。

何以故。恐諸施主。知我技術。多致供養。妨沙門法。

或以如是。世俗技術。心樂習行。毀壞善法。不得一心。不得禪定。心不清淨。妨沙門法。自利利他。亦皆損減。不能利益。調伏弟子。是故應捨。不說技術。

是名沙門。第八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九法。

少欲比丘。智慧之人。遠離供養。見塔寺中。若城邑內。若聚落中。若近聚落。若柵邑中。若近柵邑。見有僧寺。若有眾多。破戒比丘。多欲無厭。多畜飲食。食不淨食。飲酒放逸。治生販賣。不淨之物。出入財產。親近俗人。以為知識。不樂住寺。多樂住於。施主之家。

少欲比丘。不應與此。多欲比丘。共住一寺。若有欲得。寂靜之心。欲離魔縛。不應住於。如是之處。

何以故。恐城中人。若聚落人。柵邑中人。知諸比丘。破戒行惡。謂我一人。持戒第一。多施供養。

若我受此。供養之物。不名少欲。若我不受。如是利養。眾人嫌恨。亦令多人。瞋恨施主。何故以物。乃施一人。不施多人。

知此過已。少欲比丘。不應共於。不淨比丘。同處而住。

是名沙門。第九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十法。

若有比丘。得世俗通。能示異相。少欲比丘。不應宣說。

何以故。恐諸聞者。謂我當是。阿羅漢人。多設供養。妨沙門法。或失神通。壞少欲法。

是名沙門。第十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十一法。

若有比丘。持佛舍利。從城至城。從村至村。從邑至邑。從鄉至鄉。以實神力。示於世間。如是舍利。是大福田。當設供養。如是比丘。少聞無智。稱美讚歎。少欲比丘。言此比丘。多聞智慧。能為汝等。演說正法。

施主聞已。敬重舍利。及多聞比丘。廣設供養。若此比丘。受此供養。非少欲法。少欲比丘。不應與此。遊行比丘。共行共住。

何以故。諸施主等。見此比丘。不持禁戒。謂少欲者。亦破禁戒。是故不應。與破戒者。行住坐臥。恐閻羅使。獄卒縛故。恐放逸故。

是名沙門。第十一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十二法。

受乞食法。頭陀功德。無知識處。遊行乞食。不行放逸。捨於著味。

是名沙門。第十二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十三法。

知足比丘。受糞掃衣。知足受衣。畜陳故衣。於物知足。

是名沙門。第十三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少欲比丘。知第十四法。

知足比丘。能破魔眾。

是名沙門。第十四法也。

復次。諸天子。云何沙門。知第十五法。

少欲比丘。獨行無侶。捨惡知識。摧破無始。煩惱堅山。如是知足。得第一樂。臨命終時。則不為於。閻羅使者。自在所縛。不見醜惡。大怖畏相。心不怖畏。

爾時釋迦天王。即說偈言。

少欲知足法。
出家應修行。
如是持戒人。
則近涅槃道。

所作不悕望。
勤求涅槃道。
不為魔境縛。
不至魔境界。

若人常修行。
不生悕望心。
修行勤精進。
則無有眾苦。

念已作怖畏。
思惟於現在。
亦知於未來。
則脫煩惱縛。

常樂不放逸。
畏於不信法。
修無垢淨智。
則近涅槃住。

諸天受快樂。
猶起放逸行。
何況愚癡人。
為放逸所使。

若人行放逸。
是為已死人。
若不放逸行。
常住智慧人。

放逸懈怠心。
精勤能斷除。
放逸眾苦本。
捨之如棄死。

如是釋迦天王。為諸天眾。化閻羅使。怖諸天子。為之說法。爾時帝釋。知諸天子。於正法中。心生信樂。見閻羅使。漸欲消滅。既見此事。復往詣於。釋迦天王。

復有諸天。恐怖隱藏。於園林中。一切皆往。詣帝釋所。

爾時帝釋。知此諸天。心之所念。隨諸天眾。心漸清淨。漸漸滅化。

正法念處經卷第三十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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