蕤呬耶經卷下

大唐大興善寺。開府儀同三司試鴻臚卿。三藏和尚奉。詔譯。

分別相品第九

亦名三部三摩耶印。於一切曼荼羅。通用之印。其護身印。及結方印。驚覺奉迎之印。及灌頂印。辟除障難印。奉獻香華等印。息災難印。碎伏難印。繫縛難印。解放難印。如是等印。於手印品。皆悉廣說。

如前所說。淨治及護身法。其皆用手印。相應而作。

若欲碎伏難伏者。當用金剛母跢迦羅印。及於祕密。曼荼羅羅中所說。十八大印。皆應用之。

若作呼召之法。當用金剛鉤印。

若作結縛難法者。當用金剛鎖印。

若作調伏法者。當用金剛棒印。

若作怖魔法者。當用喫金剛印。

若有越三摩耶者。當用受三摩耶忿怒印。而作調伏。或用大力金剛棒印。

若欲碎滅。諸障難者。當用遜婆明王。真言手印。

作此法已。其諸難等。皆被火燒。是故當用。如上尊等。諸印等法繞用。即知有大威力。是故應當。於一切事。皆順用之。或隨彼說。於彼而用。

復次應當作。護摩之法。面向東方。茅草端坐。燃火著已。灑淨其火。又用茅草。初應滿杓蘇護摩。最後亦然。次應以蘇。及與柴等諸物。如法護摩。如念誦法。護摩亦然。

以寂靜真言。為一一尊。七遍護摩。心念彼尊。為其一尊。護摩畢已。即須灑淨其火。方為餘尊護摩。

護摩畢已。都請諸尊。更作護摩。滿百八遍。於諸尊所。而乞歡喜。即懺悔一切罪障。隨喜功德。廣大發願。數歸三寶。及歸不退。大菩薩眾。一切真言。并與明尊。數數增發。大菩提心。

次應讚嘆三部尊。及餘諸尊。次應誦經。然後志誠之心。啟請諸尊。深生珍重。所燒之香。勿令斷絕。數奉閼伽。作如是次第。作法畢已。復以誠心。頂禮諸尊。然後如法。將其弟子。一一令入。當喚一一弟子。如前香水灑淨。以塗香等供養。用香塗手。按其心上。誦其真言。

次以辨事真言。持誦新帛。繫其面門。復作三摩耶印。置其頂上。誦彼真言三遍。

次作曼荼羅主手印。置於頂上。誦彼真言三遍。引將曼荼羅門前。

其阿闍梨。應如是言。

我等某甲。如法作此曼荼羅。將弟子入。隨其福德。及與種姓。并以成就。隨堪法器。於此曼荼羅中。願視其相。次應散華。隨所墮處。即屬彼部族姓及尊。

次應開面。視曼荼羅。

其阿闍梨。以歡喜心。為彼弟子。作如是言。

汝今觀此。妙曼荼羅。深生敬信。汝今乃至。生諸佛家中。諸明真言。已加被汝。一切吉祥。及與成就。皆悉現前。是故堅持。三摩耶戒。於真言法。勤加念誦。

次令弟子。以香華等。普供養三部。及以讚嘆。其阿闍梨。於曼荼羅所。授與弟子。隨其所得。於本真言。或令弟子。坐第二院。持誦所得心真言。具看其散華。隨所墮處。准知上中下成就。謂隨諸尊。上下差別。及以坐位次第。准知上下。

花若墮於。佛頭上者。當知成就。佛頂真言。及佛毫相等。諸尊真言。

花若墮於。佛面上者。應知成就。佛眼等尊。諸明真言。

花若墮於。佛中身分。當知成就。諸心真言。

花若墮於。佛下身分。當知成就。使者真言。

隨花所墮。於身上中下分。當知成就。上中下品。其執蓮華。及執金剛。隨花墮處。准上應知。自餘諸尊。但知上中下品成就。

若花墮處。去彼尊遠。當知久遠。方可成就。

花若墮於。食院之上。隨所屬尊。得彼真言。

花若墮於。兩尊中間。隨所近處。得彼真言。

花若先墮。於內院中。即卻超出。於其外院中。當知彼人。信心不具。若強持誦。得下成就。

花若墮於。諸界道上。及行道院。當知彼人。無決定心。不獲成就。

花若墮於。二尊中間。非近非遠。及墮界道。并行道院。若欲復擲。應為彼人。作護摩法。然後擲花。

花若墮於內院。但隨其院。皆屬彼尊。

凡作曼荼羅。皆置三部諸尊。復於本方。更置一座。運心以表。一部諸尊。其內院中。要復須安置。般若經甲。於內院門。必須安置。守中門龍王。

花若墮於。飲食院上。當知成就。增益等事。

花若墮於。部主尊上。當知成就。作曼荼羅。

花若墮於。七佛世尊身上。決定成就。三部真言。

花若墮於。執蓮華上。當知成就。兩部真言。

花若墮於。執金剛上。當知成就。本部真言。

花若先墮於。第三院內。卻超出向。行道院上。應棄彼人。後時將入。餘曼荼羅。若欲強將入者。當作護摩。更與擲花。還若不著。更作護摩。如是三迴。若不著者。則須擯出。

其阿闍梨。以如是法。將諸弟子。一一令入。

散華畢已。復獻閼伽。及香華等。其弟子等。各各應與布施。阿闍梨。次將一一弟子。於護摩處。於阿闍梨左邊坐。其阿闍梨。應以左手。執其弟子。右手大指。用曼荼羅主真言。用牛蘇護摩七遍。復以寂靜真言。護摩牛蘇七遍。復以牛蘇。於其弟子頭上。右轉三遍。而作護摩。

復以神袋。繫於右膊。復以香塗手。按其胸上。隨意持誦。而發遣了。自餘弟子。皆如是作應護摩。用蘇嚧婆杓。而作護摩蘇。

復以右手。護摩諸穀。坐於茅座。其淨水中。亦置茅草。先備茅環。於爐四面。復布茅草。

作護摩時。皆應如是。先取乳汁乾柴。置於爐中。以蘇灑上。而生其火。後取乳汁柴濕。而作護摩。如護摩蘇。遍數多少。胡麻數量。亦復如是。

其餘穀等。隨意護摩。最後以滿蘇護摩。其請火神。及與發遣。用彼真言。其灑淨等。用前真言。或隨餘說。如有真言之於。護摩用者。隨意而用。

分別護摩品第十

次說息災增益。及降伏事。三種護摩。差別之法。依作彼曼荼羅。隨事而作護摩。

若作息災護摩。面向北坐。

若作增益護摩。面向東坐。

若作降伏護摩。面向南坐。

若作息災曼荼羅。及與護摩。其爐圓作。若增益方。若作降伏三角。若作息災曼荼羅。及護摩。應用白色。增益黃色。降伏黑色。

若作息災事者。坐蓮華座。作增益事。坐草座。作降伏事。以右脚押左脚。蹲踞勿著地坐。

以寂靜心。作息災事。以歡喜心。作增益事。以忿怒心。作降伏事。或隨本法所說。依彼而作。

若作息災事者。用樹最上枝。而作護摩。

若作增益事者。用樹中枝。而作護摩。

若作降伏事者。應以樹根。而作護摩。

若作息災事者。應著茅草之衣。

若作增益事者。應著芻麻之衣。

若作降伏事者。應著青色衣。及血濕衣。或破穢衣。或復裸形。

若作息災事者。應以蘇乳稻。穀花大麥蜜。及乳粥茅草之牙。并桾那花。注多樹葉。及白檀香。烏曇末羅。樹木及菓。阿輸他木。苦練木。苫彌木果。波羅闍木。及諸餘物。而作護摩。

若作增益事者。應以乳粥。酪飯蜜乳。及飯酪粥胡麻。及三白食。天木茴香。及天門冬龍華。尾盧婆果。諸穀及柴。自餘物等。而作護摩。

若作降伏事者。應以赤白芥子血。及芥子油。毒藥骨灰。髮荊棘仇。毘多羅木。句吒木。迦多羅木。有刺之樹。而作護摩。

如是三種。護摩之事。於其本法。縱不說者。應依此法。

次阿闍梨。觀其弟子。堪授法器。應灌頂者。即當如法。與彼灌頂。

其弟子。先應灌頂。請阿闍梨。及與布施。先辨新淨座。以辨事真言。持誦其座。置於灌頂。曼荼羅中。又辨新淨白傘。於上懸花鬘。復懸白色綵帛。以曼荼羅主真言。持誦其華等。

又於曼荼羅內。置諸吉祥之具。其阿闍梨。與其弟子。如法護身。令坐其中央。其阿闍梨。當以牛蘇。與香相和。用軍荼利真言。持誦其香。薰其弟子。即將其傘。當蓋於上。復令餘人。執淨犛牛拂。及扇香爐。箱中置衣。并盛商佉。及筋諸吉祥物。令執其箱。復執酪椀。如是等物。皆令人執。若得辨者。應作音聲。

又執四瓶。令住傍邊。其阿闍梨。與誦吉祥。諸妙伽陀。如是次第。今且略說。若欲廣作。當依本法。

其阿闍梨。普應頂禮。曼荼羅中。一切諸尊。為灌頂故。至誠啟請。即應奉持。前所持誦。百遍之瓶。徐徐當繞。於曼荼羅。

遶三匝已。復以三種真言。持誦其瓶。於其頂上。而作手印。并誦根本真言。還誦此真言。與彼灌頂。

若作傳法灌頂。應面向西坐。

若作息災灌頂。面向北坐。

若作增益灌頂。面向東坐。

若作降伏灌頂。面向南坐。

灌頂畢已。次其阿闍梨。自手執其衣。與彼令著。及以塗香。塗彼身上。并與華等供養。亦以華鬘。交絡兩肩。復與臂釧。令著其腕。阿闍梨自手執其傘。令彼弟子。遶曼荼羅。遶三匝已。亦至西門前。即數禮拜。其傘隨身。來去蓋頭。

其阿闍梨。啟請諸尊。作如是言。

我某甲與某甲。灌頂畢已。今付屬諸尊。令持明藏。

作是語已。應放其傘。令彼起立。對曼荼羅前。為說三摩耶戒。

汝今已成。曼荼羅阿闍梨。持明藏者。諸佛菩薩。及真言主。一切天神。已共知汝。若見有人。堪作法器。怜愍彼故。與作曼荼羅。教使持誦。

其阿闍梨。次應為彼。依如前法。而作護摩。燃火著已。用曼荼羅主真言。護摩牛蘇百遍。復以寂靜真言。蘇蜜及酪。與飯相和。護摩百遍。復用胡麻。護摩百遍。

如是作已。用其淨水。灌彼頂上。次當廣視。其曼荼羅。解說諸尊。教視本手印相。復教明王真言。次教今坐一處。持誦所得真言。次教以諸香華。供養本尊。及與餘諸尊。

次其弟子。於護摩處。以至誠心。禮拜阿闍梨。隨所須用。應當布施。或隨所有物。悉皆施與。所謂自助。眷屬妻子。錢財等物。或隨阿闍梨。所歡喜者。當施其物。或自愛樂者。應當施與。若貧窮者。以力奉事。令尊歡喜。然於諸施中。承事為最。

凡欲布施。先奉兩疋衣服。然後捨施餘物。求成就。應如是施。

若求三摩耶。即應布施衣服。及金牸牛并犢。及隨身有。皆應布施。乃至自身。求三摩耶者。應如是施。其阿闍梨。

次教諸弟子等。次第令坐。自讀般若經。令彼等聽。

次為彼等。都說三摩耶戒。

汝等從今。常於三寶。及諸菩薩。諸真言尊。恭敬供養。於大乘經。恒生勝解。凡見一切三寶。亦見受三摩耶戒者。當生愛樂。於尊者所。恒生恭敬。於諸天神。不得嗔嫌。應須供養。於其外教。不得信學。凡來求者。隨有施與。於諸有情。恒起慈悲。於諸功德。勤求修習。常樂大乘。於明藏行。恒勤精進。持誦真言。於經明藏。所有祕密之法。無三摩耶者。皆不應為說。真言及印。具學明藏。祕密護持。

如是說三摩耶已。各各視彼。所得本印。及與真言。所屬之部。并與說彼。本曼荼羅。

次阿闍梨。當灑自身。更奉諸尊閼伽。次第供養。一一諸尊。

次以曼荼羅主真言。護摩百八遍。復以寂靜真言。護摩百八遍。

次以部心真言。護摩二十一遍。

次以一一。諸尊真言。用牛蘇各護摩七遍。然後以其。本所持真言。隨意護摩。

次更如法護身。祭祀諸方。

祭祀畢已。先洗手灑淨。自及弟子。以香華等。次第供養。一切諸尊。及與頂禮。所置供養。以至誠心。奉施然後。應用凡隨所作。曼荼羅法。要須先成熟。明了解已。然後方作。曼荼羅法。猶傍置經。數數檢本。恐有失錯。何以不熟。

凡作曼荼羅時。當令助成就者。外護其處。每出外時。先其助人。入於其所。令作守護。必勿令空。若無如是。弟子堪執繩者。即先釘𣐍一頭。自捉而作界道。若無助成就者。一切諸事。皆須自作。其助成者。若有病患。及與無戒。亦不清淨。不明諸事。縱解明藏。亦不應取。

若作曼荼羅畢已。忽有外道。族姓家生。心行耎善。有力正直。深信愛慕。自來欣求。入曼荼羅者。其阿闍梨。知彼有信。假使作曼荼羅畢已。令彼人入正法故。于時與彼。作召請法。令入曼荼羅。

其弟子等。或若不具。其本善相。及與法闕。當作息災護摩。若作曼荼羅。先應啟彼。國王令許。於其王所。詣取壯士。皆有威勢。各執器杖。以無畏心。遶曼荼羅立。

或有如是弟子。堪為法器受持。召請弟子之時。若不在者。應作彼形。而作召請等法。

或有弟子。擬欲灌頂。若不在者。當與別弟子。充數灌頂。

或有弟子。欲求其事作受持。若不在者。不得為彼弟子。充與別人。若為弟子受持時。忽若不到。應知其阿闍梨。着大重病。乃至致死。

若作召請法已。或有如是因緣。第二之日。辨作曼荼羅。其日應作。息災護摩。至於暮間。更復召請。至第三日。作曼荼羅。若正起作。曼荼羅時。忽若闕少。小小之具。不須相待。或若過時。即諸難起。

若作曼荼羅時。有難事起。當以真言避除。或以方便令息災。若不能除。所有供具。以水灑淨。一時供養。及奉閼伽。發遣諸尊。別日當作。息災護摩。後作亦得。如七明妃。曼荼羅者。應作七院。依彼本法。而作安置。勿疑彼法。此法相違。其藥叉曼荼羅法。亦復如是。

或有曼荼羅。本法有闕。應依此法。而作曼荼羅。

或有如是曼荼羅。別指餘法。還依彼法。而作曼荼羅。

或有本法。雖云曼荼羅。不說次第。總依此法。次第應作。如於持明藏廣說。曼荼羅法。

或依本法。說曼荼羅。或如阿闍梨。指授說曼荼羅。如是等所說次第。乃依依彼法。而作曼荼羅。勿生疑惑。

若有本法。說瓶分量。或大或小。但依此法。而作分量。縱違本法。亦無過患。或若自餘諸尊。之所欲加供養。亦無所妨。凡隨所說。一切法事。非遮增過。若闕不成。或有如是曼荼羅。說令諸弟子。各執香爐。及與燈明遶。

曼荼羅者。如是殊異之法。必不應違。但依彼作。或有如是。曼荼羅法。

說是三摩耶時。作如是言。

汝等今者。得載法船。出離生死。

或誠心散華者。必依彼說。不得違彼。如是等殊異之法。各依本法而作。若不說者。必不應作。

凡入曼荼羅。必有四種灌頂。

一者。除難。二者。成就。三者。增益己身。四者。得阿闍梨位。

如是灌頂之法。前已廣說。次今當成。受明灌頂。入曼荼羅。隨所得明。欲成就者。以彼真言。持誦其瓶。三百遍已。與彼灌頂。還用彼真言。所護摩物。持誦七遍。然後一遍護摩。如是乃至。三遍護摩。此名第二。受明灌頂。

若有被難所著。為除難故。作灌頂者。此名除難灌頂。為求安樂。及與富貴。并求男女。除不祥故。作灌頂者。此名增益灌頂。

凡蒙灌頂。諸佛菩薩。及與諸尊。并持真言。行菩薩等。皆悉證明。加被護念。聖觀自在。及執金剛。所有真言。悉皆成就。一切天神。不能損害。皆悉恭敬。在生死中。不墮惡趣。不生貧窮家。及不具足之人所惡嫌。恒憶宿命。多饒資財。具戒端正。當生天人。恒遇佛世。於其菩提心。曾不退轉。

施諸尊并乞歡喜。復執閼伽。各各以本真言。如法發遣。或依本法。而作發遣。所有資具。當泮大河飲食。施與貧兒。不應與狗。及烏等下鳥。於曼荼羅。所有財物。其阿闍梨。並應收取。隨意受用。勿更與弟子。

其弟子等。若用其物。墮三摩耶。是故其物。阿闍梨用。若阿闍梨。不用其物。當施三寶。其傘犛拂等。物應施於佛。其座塗香。燒香等物。應施與法。其衣瓶器等物。應施僧伽。若無僧伽。應施苾芻。苾芻尼。及優婆塞。優婆夷。其弟子。乃至少分。不得用之。其第二日。為滿所闕之法。并息災故。護摩百八遍。

補闕品第十一

次復更說。如前不說。闕少之法。於諸曼荼羅法。所未說者。其阿闍梨。善解明藏。及與真言。具戒清淨。及有慈悲。妙解畫曼荼羅。直心清淨者。應作曼荼羅。或於舍上。廣淨其處。及令平正。以白土塗。亦應得作。或於神廟。亦應得作。或於水上。密布淨板。如法埿治。於上而作。如水中行尊。及鼓音尊。曼荼羅者。應于水上作也。

其婆羅門。祭祀之地。及棄穢之地。前經所作。曼荼羅地。並應棄之。或說但以。一道真言。作曼荼羅者。則依彼法而作。即彼多羅尊。曼荼羅是也。

或若有如。是曼荼羅。具足自有。眷屬真言者。還依彼法而作。即忿怒火尊。曼荼羅是也。

或若有如是曼荼羅。於其本法真言。不具足者。當取都法。通用真言。作曼荼羅。

夫其真言。曼荼羅所應用者。先須各誦。數滿千遍。具大福德。不久出離。生死苦海。當得無上。菩提之果。及其灌頂者。具如是等。無量功德。具真言族。行菩佛行。

是故阿闍梨。應解都法。及得灌頂。許為傳法。然後方作。曼荼羅法。若違此法。作曼荼羅。即不成就。死墮地獄。其入彼者無利益。非但無益。諸障難起。所謂飢饉。疫病亢旱。諸賊盜起。國王相諍。其諸弟子。被魔所損。其阿闍梨。必定致死。若不依法。作曼荼羅。有如是等。種種難起。

若於佛部。曼荼羅中。得灌頂者。即應三部。曼荼羅中。得阿闍梨。

若於觀自在。曼荼羅中。得灌頂者。即於二部。曼荼羅中。得阿闍梨。

若於執金剛。曼荼羅部中。得灌頂者。即於一部。及摩跢利迦神。諸曼荼羅中。得阿闍梨。大作曼荼羅時。唯與一人。受阿闍梨灌頂。自餘灌頂。或三或五。必不應雙。皆以各別供具。而為灌頂。其得受明。灌頂之人。應教成就。曼荼羅法。

其得自餘灌頂者。應教所得真言本法及手印法。若有愚人。不入曼荼羅。持誦真言。雖滿遍數。終不成就。復起邪見。彼人命終。墮於地獄。

若有人。與彼真言法者。彼亦墮三摩耶戒。命終之後。墮於嚕羅婆地獄。

若以失念。及放逸故。墮三摩耶。即應持誦部心真言。一洛叉遍。或誦阿那羅暮阿尼陀羅尼。一千遍。或息災護摩。或復更入。大曼荼羅。

若有愚人。不解教法。作曼荼羅。如犯五無間重罪。所墮之處。彼亦如是。

若有如法。以求功德。作曼荼羅。彼大菩薩。生於淨土。其有入彼。曼荼羅者。不被鬼魅所著。及諸蠱毒。毘舍遮。摩呼羅伽。羅剎。種種揭羅訶。并諸魔難。悉不能傷。一切罪障。悉皆消滅。不墮惡趣。所持誦真言。皆得成就。不久即得。成菩提果。

其阿闍梨。以慈悲故。應當慇懃。教一弟子。通解都法。令持我明藏。

我今已說。一切曼荼羅都法。若作曼荼羅者。皆依此法而作。若以此法。與弟子者。先教明王。真言手印。及大手印。諸曼荼羅。然後方與。此祕密法。

蕤呬耶經卷下


古文 古Cổ 文Văn
AAA      
  Quyển: 1 2 3
Flag Coun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