蕤呬耶經卷中

大唐大興善寺。開府儀同三司試鴻臚卿。三藏和尚奉。詔譯。

摩訶曼荼羅品第七

次於晨朝時。自應念誦。著新淨衣。於曼荼羅。所用真言。先須熟誦。詣於彼處。先以辦事真言。持誦香水散灑。還以此真言。持誦五色繩。得好瑞相。方可合繩。其五色者。謂白赤黃青黑。如其繩色。彩色亦然。先應歸命三寶。一切諸尊。及與供養。然後絣繩。

從東起首。其阿闍梨。於東南角。手執其繩。面向北住。其執繩者。於東北角。而面向南。記取分量。復令彼人右遶。往西南角。面向東住。其阿闍梨。不移本處。但右迴身。面向西住。亦取分量。其阿闍梨。自亦右遶。往於西北角。面向南住。其弟子者。不移本處。但右迴身。面向北住。亦取分量。

又其弟子。亦應右遶。往東北角。面向西住。其阿闍梨。不移本處。但右迴身。面向東住。亦取分量。其阿闍梨。住東南角。及西北角。而量二方。其東北角。及西南角。

是彼弟子。所住之處。四方定已。又角絡量。等量正已。復中心量。其中心上。打一橛子。於外四角。各置一橛。其第二院。及最內院。各於四角。亦置一橛。從內院量。至於外院。半半而減。其繞院。但用白色。而界一道。

夫曼荼羅。又有其三重。亦有四重。亦有多重。其最外院。廣開一門。亦有如是。開四門者。并有門曲。

凡曼荼羅多分。唯開一門。然其中院。定開四門。

凡出入者。用其西門。或依本法。隨說出入。縱有如是。開四門者。要以白色。圍其三門。如是三重之院。一切曼荼羅。應如是作。餘圍繞院。准此應知。一切本尊。置於內院。其次諸尊。置第二院。其諸護世天。當置外院。此為是都說。曼荼羅法。或如本法。依彼安置。

其界道繩。令童女搓。圓牢淨潔。及以堅密。其繩五色。而用白氎。及麻等作。取有乳木。而作橛子。頭如金剛。真言持誦。向上小出頭。打下入地。於曼荼羅。隨方應釘。次第應知。

放繩之時。若惡相現。即不成就。其繩若斷。尊者必死。其繩麁細不圓。即有病患。忽若迷方。而作法時。弟子皆狂。是故應當。善知方所。如法界道。如安宅法。所說次第。依彼作法。

其阿闍梨。先請僧眾。隨力供養。又復處分。令諸弟子。供養僧眾。或請僧次。而作供養。及供如來。施物大眾。然後過午。用菴摩勒等。尊及弟子。持誦軍荼利真言。如法澡浴。

澡浴畢已。著新淨衣。心念軍荼利尊。將諸供養具。以大慈心。往曼荼羅。其所弁供。如法具足。應諸要見。其阿闍梨。緣曼荼羅。所有法事。先須純熟。以牛糞及尿。塗曼荼羅。

次以香水。灑四面地。亦塗牛糞。及以灑水。極令欣悅。散諸名花。次以其帳幕。圍繞其所。建竪幢幡。遍圍作幔。及以種種。吉祥資具。莊嚴其處漫荼羅。北面一處。先以軍荼利真言。辟除諸難。置諸供具。持誦而護。及以灑淨。自作護身。及護四方。正日沒時。頂戴其繩。若得好相。歡喜之心。起首作法。或若不得。善惡之相。以無疑心。皈命三部諸尊。徐徐作法。

或若數數。不善相現。必不成就。勿須起首。若強作者。以除難故。當作息災。護摩之法。以蘇及柴。各以百遍。而作護摩。

於佛部中。用佛眼真言。於蓮花部。用耶輸末底真言。於金剛部。用莽摩計真言。皆作息災護摩。然其莽摩計。通三部母。是故。三部用通。

護摩畢已。即獻閼伽。其器金作。或銀熟銅。寶木石瓦。如法而作。盛滿香水。及以白花。

持誦真言。手執閼伽。以燒香薰。右膝著地。當心而執。以深恭敬。誦根本真言。而奉獻之。次獻白花。及美好香。依於諸漫荼羅所用。塗香燒香。勿用有情身分。及以紫鑛。但用美香。

凡所用水。皆須淨漉。及以清淨。其所塗香。及以燒香。用一色香。將為最勝。其所獻花用水。及陸白色及香。將為最勝。

次應呼弟子。與彼作護。及香水灑。皆令一處。次第而坐。其阿闍梨。先轉般若。至誠歸命。一切諸尊。及以心觀。然後方起。而作畫之。用其五鐵。以為彩色。最為勝上。或用五寶。若無五鐵。及五寶者。即用粳米粉。色數如前。極須微細。或用石末。所用彩色。總有四種。謂鐵。及寶粳米。及石末。

凡諸曼荼羅。當用之色。或若不辨。此等色者。應用燒土。以為赤色。炭為黑色。大小麥末。為作餘色。

若作速急之時。及碎伏鬼魅。并作降伏法者。應用灰作曼荼羅。於諸彩色。五鐵。五寶粳米粉。三色。隨所用處。各自為上。

若作三摩耶曼荼羅。應用五鐵。若作灌頂曼荼羅。應用五寶。若作息災。應用粳米粉。若作增益。當用石末色。若作降伏。當用其灰。此名彩色。差別等相。

從東北角。而下彩色。極令端直。右繞而布。勿令隔斷。其色界道。若有麁細。或復斷絕。及不齊正。種種難起。是故應當。慇懃布色。凡諸方門。要當中開。謂量九分。其八分者。各取四分。而為兩邊。取中一分。而開為門。其出入門。稍應闊作。自餘諸門。以白色末。而作畫閉。

其所閉者。稍向外曲。或置門印。而閉其門。或置護方契印。中台及內院。應用五色。而作界道。其第二院。應用三色。第三外院。唯用白色。而作界道。其著食院。及行道院。但用白色。而作界道。餘有用灰。作曼荼羅。皆是一道。

其三重院。一一各分。而作三道。縱廣分量。極令平正。於三部中諸。曼荼羅法。皆當如是。或依本法。所有分量。當准彼作。應置諸尊等院。更塗牛糞。及灑五淨。以明王真言。持誦香水。亦復灑淨。方可畫尊。

其畫尊法。總為三種。隨取一處。作曼荼羅。

一者。畫尊形像。二者。畫作其印。三者。但置其座。

若畫像者。阿闍梨極須好。能畫其形貌。一一如法。身分支節。必應相稱。分明顯現。與院相稱。隨其本法說形像。瞋喜坐立。一一相應具足。而作勿令闕少。其諸聖尊。像貌安置。此名畫形像法。

若不絕妙畫者。應置契印。假使能畫。一切諸相。一一具足。難可得成。縱欲作者。淹滯時分。多作形像。亦復不善。相貌不具。即無靈驗。及不成就。

是故應當。置其契印。或當唯畫。三部主尊。形像而置。餘作契印。天尊契印。即是佛頂。以心持誦彼真言。以白色。畫觀世音自在契印。即是蓮華。其執金剛契印。即是五股跋折羅。其諸餘尊。各依本法。自說契印。

或若不獲。彼本印者。應置部主契印。悉皆通用。隨其諸尊等所。執持器杖。即是彼印。如是略說。諸尊契印。勿須懷疑。決定如是。

其嚕怛羅契印。即是利三股叉。

其妃契印。即是鉢置娑鉶。

其那羅延契印。即是輪印。

其摩訶斯那契印。即是娑惡底。

其梵天王契印。即是蓮華。

其帝釋契印。即是跋折羅。

其火天契印。即是火爐。

其閻摩契印。即是單馱棒。

其泥利羝契印。即是橫大刀。

其龍王契印。即是羂索。

其風神王契印。是幢幡。

其多聞天契印。即是伽馱棒。

摩醯首羅契印。即是三股叉。

其地神契印。即是滿瓶。

日月契印。即是圓滿之相。

諸尊契印。即吉祥等是也。

隨所其印。一一而作。若畫形像者。契印及座。三種應具。諸曼荼羅。縱使不說。准此應作。此名契印之法。

但置座者。其三部尊座。皆作圓形。與院相應。誦其真言。中置一點。自餘諸尊。或圓及方。各誦彼等真言。中置一點。其外院尊。但呼名號。唯置一點。亦無方圓。如是畢已。方作奉請。此名第三。安座之法。

若作速急之事。力不及者。應作座曼荼羅。或作一。及二。三。曼荼羅法。其三部主。畫其形像。餘諸尊等。但置契印。外院諸尊。唯置其座。准此應知。一二三法。此名殊勝廣略。曼荼羅法。

其先所說。形像之法。若不具足。即有難起。最後第三。處所總空。亦不為吉。中間契印。非過非空。最是微妙。如法供養。皆有靈驗。亦復易作。能表其尊。是故慇懃。應用契印。作曼荼羅。

於佛座下。置無能勝。右邊置本部母。假使於彼。曼荼羅不說。必須安置。於中若有處空。無尊位者。應置一瓶。瓶上置般若經甲。及讀彼經。

觀自在下。置馬頭菩薩。右邊置本部母。縱彼不說。亦須安置。

於執金剛下。置軍荼利。右邊置莽摩計母。

其西門邊。置難陀。跋難陀龍王。

曼荼羅外。西面一處對門廂。當置訶利羝母。

於一切門。置跋折羅。及置金剛羂索等。隨方契印。極令可畏。

於曼荼羅。第三院北面。安置摩尼跋多羅將等。及諸敬信藥叉。

於曼荼羅外。東面一處。別置佛法僧寶。如法供養。縱使彼不說。亦須安置。

於曼荼羅。第三院東面。置文殊師利菩薩。大勢至菩薩。佛長子菩薩。虛空藏菩薩。成就義菩薩。無垢行菩薩。彌勒菩薩等。賢劫千菩薩。如是等大菩薩。縱使不說。亦須安置。

其院南面。置金剛將菩薩。及蘇磨呼菩薩。頂行菩薩。摩醯首羅及妃。梵王。及軍闍羅持明仙王。質怛羅迦陀持明仙王。枳利知持明仙王。皤摩尊慕梨持明仙王。蘇盧者那持明仙王。只怛羅婆努持明仙王。成就義持明仙王。如是七仙。縱使不說。亦須安置。

其院西面。置諸摩怛羅神。佉那鉢底神。諸羯羅訶神。羅睺阿修羅王。婆致皤羅那陀。及遍照阿修羅。婆素枳等龍王。如是諸神。縱使不說。亦須安置。

其院東面。為其帝釋。置拔折羅印。及與諸天眷屬。并淨居天。其日月天。東西二面。安置其印相。作圓曼荼羅。其色日赤。月白。

於東南方。置火神印。及諸仙藥叉眾。

於其南方。置檀荼印。與諸餓鬼圍繞。

於西南方。置大刀印。與諸羅剎圍繞。

於其西方。置羂索印。與諸龍等圍繞。

於西北方。置旗幡印。與諸風神圍繞。

於其北方。置伽馱印。與諸藥叉圍繞。

於東北方。置輸羅印。與諸部哆。眷屬圍繞。

於西門北邊。置其下方瓶印。與阿修羅圍繞。

如是安置。護方神已。各并眷屬。如法供養。

於第二院。置如來毫相尊。如來舍惡底。輪王佛頂。超勝佛頂。如來眼尊。及置如意寶幢印。并諸使者。及無能勝。如是等尊。皆悉安置。

於佛左右。耶輸末底尊。大白尊。槃坦羅皤絲泥尊。馬頭尊。一髻尊。多羅尊。徹㗚尊。大吉祥尊。圓滿尊。如是等尊。置於觀自在左右。金剛鉤尊。金剛拳尊。遜婆明王。軍荼利忿怒尊。般坦尼訖涅婆尊。金剛錛鉢尊。金剛棒尊。不淨忿怒尊。如是等尊。置於執金剛左右邊。

凡作一切。曼荼羅者。皆須安置。如是等尊。其處若不滿者。即當安置。自餘不說。三部諸尊。復意所樂諸尊。隨意安置。其第三院。亦復如是。

於曼荼羅外。東方及南北方。各置一座。以心觀察。三部諸尊。各隨其方。都請供養。及用閼伽。而奉獻之。各誦彼部。部主真言。其東方座。安置佛部。其北方座。安置蓮華部。其南方座。安置金剛部。如是三部。一切諸尊。并諸使者。都而奉請。如法供養。皆生歡喜。

於其西方。亦置一座。奉請一切天神。如前供養。

若作息災。曼荼羅者。當置三寶。及諸菩薩。淨居天等。

若作增益。曼荼羅者。當置明尊。及真言尊。諸大威德等。敬信藥叉。

若作降伏。曼荼羅者。應置忿怒諸尊。及使者等。諸猛害尊。

凡曼荼羅。皆須應作三事法。是故應當。置三種尊。其最內院。若無主者。當置般若印像。

於內院門右邊。置一淨篋。於上置般若經甲。於外門左邊。置護摩火爐。用淨好木。而為燒柴。或東南方。置其火爐。或隨事相應。而置火爐。安置諸尊。准此應知。

若於佛堂。或於窟內。及以室內。及或迮處所。作曼荼羅者。隨意安置。

若作成就。曼荼羅者。不應窟內。及與迮處而作。強作即損。

凡作曼荼羅。於露地為上。若於神廟。及與大室。通許而作。其處若有。短樹及根。大石及樹。要須除卻。若除不得。當作息災之法。而除其過。又其樹瓦。石等之物。若在第二。第三之院。許作法除。若當內院。應棄其處。

凡曼荼羅地。以香水灑為淨。若山上作者。勿見不平之過。若平地作者。勿見右過。安置諸尊本位。及方若差者。應作息災之法。而除其過。然第二院。必不得錯。

是故。畫位畢已。安心普視。若有錯處。即當復改。其自念誦之尊。及與弟子。念誦之尊。隨其本位。任意安置。若有弟子。堪灌頂者。應作方階。灌頂之處。以其白色。而階其道。

又以五色。作一蓮華。甚令圓滿。以萬字等。諸吉祥印。圍繞其花。或作其形。而安置之。其作食處。以白色界道。所有食飲。皆置一處。所有幢幡瓶等。諸供養具。亦以白色界道。其處而安置。

瞿醯經奉請供養品第八

次說奉請。及供養法。

作曼荼羅畢。及觀視已。出外灑淨。面向東。禮一切諸尊。而取好相。念誦曼荼羅主真言。或誦部心真言。勿令心散亂。乃至當見。吉祥之相。

得好相已。以心生歡喜。然後方作。護身等法。用辦事真言。或先持誦。有功真言。要用五尊真言。而作護身。所謂。枳利枳利尊。軍荼利尊。金剛橛尊。金剛墻尊。金剛鉤欄尊。普通諸部。而作護身。降伏諸難。或用曼荼羅主。根本真言。或心真言。而作護身。

其諸弟子。如前所說。及心作護。作護法已。入曼荼羅。執閼伽器。真言持誦。其器用金而作。或銀熟銅寶。及娑頗底迦。或白瑠璃。或用木石。商佉樹葉螺。及新瓦。而作其器。勿令闕損。如法而作。

中盛香水。及置名花。以真言瀉垢。乃至清淨。後以曼荼羅主真言。持誦七遍。安置內院。以為供養。餘處但灑。即成供養。其應置瓶勿黑。及以赤色。端正新作。勿令闕損。輕及端圓。盛香水滿。及置五穀。五寶五藥。繒綵纏頸。及纏華鬘。并著花菓枝葉。亦著柑欗散花。持誦七遍。四方。及四角諸門。安置以為吉祥。

或若不辦。如是等瓶。為灌頂者。中置一瓶。及四門四角。各置一瓶。於其出入。三重之門。各於當邊。一一置瓶。於外當門。要置一瓶。假使不辦。眾多瓶者。安置一瓶。或安四瓶。

其門外瓶。必定勿闕。其五穀者。謂胡麻。小豆。大麥。小麥。稻穀。

餘言一切穀者。應知五穀。言五藥者。謂僧祇。毘夜。乞羅。提婆。娑訶提婆。枳㗚羯尼。

餘言一切藥者。應知五藥。其五寶者。謂瑚頗金銀商佉。或珠或寶。

餘言一切寶者。應知五寶。其幡竿者。端直及長。各於八方。去處不遠。如法安置。東著白幡。東南紅幡。正南黑幡。西南烟色幡。西方赤色幡。西北方青色幡。正北黃色幡。東北赤白幡。如是八色。隨方而置。於竿頭上。結絓鴆鵲鴟尾。極令端正。

或若不辦。但於四門而置。或但東方。置一白幡。其燒香爐。但用瓦坏。勿令火燒。數至一十。四方四角。各置一枚。於門及外。各置一枚。或若不辨。如是坏爐。瓦器亦得。若不得辦多。於其門前。但置一爐。

復於四面。各竪一門。於上懸鈴。傘蓋及拂。并與華鬘。亦以大麥。小麥稻穀。而作生蘗。於外四面。而置供養。

復於四面。幔幕圍著。如前所塗。四面之地。散諸名花。及稻穀花。并散諸穀花。置萬字等。諸吉祥印。

如是廣設。供養諸具。或復隨力。辦供養已。然後方作。奉請之法。執持如前。所辦閼伽。各以本真言。奉請諸尊。或復都用曼荼羅主真言。都請諸尊。或依本法所說。如是奉請。

於佛部中。用輪王佛頂明王。及以部母真言。而請本部諸尊。

於蓮華部。用濕縛婆訶明王。及吉祥部母真言。而請本部諸尊。

於金剛部。用遜婆明王。及莽麼計部母真言。而請本部諸尊。

或復唯以。曼荼羅主。之根本真言。或心真言。用請一切。內外諸尊。或以當部主。根本真言。或心真言。奉請本部諸尊。或以各各本真言。奉請諸尊。若先誦得者。應一一請。

如是次第。以其閼伽。依法請已。即當奉獻般地夜。香水。又數奉獻閼伽。而作問訊之辭。次即禮拜。然後次第。

作法畢已。方作供養。初獻塗香。次即供養花。燒香飲食。後獻燈明。

其塗香者。用白檀香。沈水香。迦濕彌㗚香。苾唎曳應舊香。多迦羅香。優婆羅香。苾利。迦香。甘松香。丁香。桂心香。龍華香。禹車香。宿澁蜜香。石南葉香。蘆根香。瑟菟埿耶汁香。乾陀羅沙汁香。沙陀拂瑟婆香。婆沙那羅跢迦香。勢禮耶香。闍知皤怛羅香。香附子香。吉隱底香。隱摩豆唎迦香。胡荽香。諸樹汁類香。如合香如法相和。隨所合香。皆置龍腦。應用雨水未墮地者。而作塗香。真言持誦。次第供養。內外諸尊。

其塗香中。勿置有情身分。及與紫礦。勿用穢惡蟲食。無香等者。當取好淨者。亦勿將水。而研其香。

若供養諸佛塗香者。當用新好欝金香。或黑沈香。和龍腦。而作塗香。

若作供養觀自在者。當用白檀。以為塗香。若供養執金剛。及眷屬者。當用紫檀。而為塗香。

自餘諸尊。隨意而合。用供養之。

其供養花香。取水陸花。謂摩里迦花。魔句花。群馱花。摩羅底花。那縛摩里迦花。苫蔔迦花。阿輸迦花。奔馱迦花。拂利曳應舊花。歸夜迦花。舉地迦花。計娑羅花。底羅迦花。娑羅花。迦尼迦羅花。樹花。優波羅花。多迦羅花。迦羅毘羅花。迦曇婆花。阿輸那花。漫闍梨花。紛荼羅迦花。迦癡迦羅花。于遮那羅花。婆荼羅花。尸多乾地花。俱羅婆迦花。皤拏花。婆荼羅舍花。如是等陸地生華。次第供養。勿用惡者。

以乾多迦花。歸夜迦花。尸俱嚕花。遮婆花。阿底目得迦花。央句羅花。唧迦那花。尼婆花。鷄跢枳花。摩那延底迦花。句欄荼迦花。那摩迦花。句吒遮花。毘羅嚩花。摩利迦花。如是等不祥陸花。於降伏事。而用供養。

忿陀利花。赤蓮花。諸類青蓮花。如是等諸水生花。通用供養。

其赤句勿頭花。白蘇乾地迦花。如是等不祥水花。於降伏事。而用供養。

取計婆羅花。迦尼迦羅花。摩羅底花等。諸白香美諸花。供養佛部。

取蓮花等。諸水生花。供養蓮華部。

取阿輸迦花。底羅迦花。群多花。那縛摩里迦花。拂利曳應舊花。婆句羅花。赤迦羅毘羅花。優波羅花。如是等花。供養金剛部。

其燒香者。用白檀沈水相和。供養佛部。用尸利稗瑟多迦等。諸樹汁香。供養蓮華部。用黑沈水香。及安悉香。供養金剛部。

次說普通和香。非有情身分之者。取白檀香。沈水香。龍腦香。蘇合香。薰陸香。尸利稗瑟吒迦香。薩闍羅沙香。安悉香。婆羅枳香。烏尸羅香。摩勒迦香。香附子香。甘松香。閼伽跢哩香。柏木香。天木香。及鉢地夜等香。以沙糖相和。此名普通和香。

次第供養諸尊。或隨意取。如前之香。而和供養。或復總和。或取香美者而和。如是隨辨塗香。及花并以燒香。以誠心以供養。

若置華鬘。而供養者。縱有少分穢臭之花。不妨供養。若多應棄。香花等物。所不識者。不應供養。其有情身分之香。所觸諸餘。供養之具。皆悉成穢。

是故勿用。其紫礦香。於三部中。總不許用。是故行者。應當通解。如是差別。

其曼荼羅。外四邊之地。普置香爐。或坏。或瓦石者。皆置燒香。如法供養。縱用有情。身分之香。亦不妨用。第三院。世間諸尊。隨意供養。香花等物。其部主尊。倍加供養。自餘諸尊。各於本座。隨應差別次第供養。

於三部主尊。前各置香爐。曼荼羅主前。置一香爐。勿令香烟斷絕。或二院。置以一香爐。而用供養。若不辨者。但用一香爐。普供養諸尊。然供養一尊已。即應香水灑淨。更供如前灑淨。准此應知。如是奉獻塗香。及花等。并以燒香。

於曼荼羅中。一切尊已。重奉閼伽畢已。次供養飲食。極令淨潔。生平等心。皆以真言。持誦飲食。次第差別。隨應供養。三部主尊。倍加飲食。曼荼羅主。數倍而加。自餘諸尊。次第差別。准此應知。

寧增加食。不得闕少。是故以淨。香美飲食。種種而供養。悉皆歡喜。所行食類。若不遍者。應以餘食。充其闕數。或若不辨。但供部主。或但置於內院。表心供養。一切諸尊。

於一一院。凡所行食。從頭一一遍布。行已。更取餘類。遍行如前。其部主前。若加供養。必無過失。正行食時。若錯闕少。即應補闕。便乞歡喜。

應下食處。先布淨芭蕉葉。或布荷葉。或布波羅沙葉。先下莎悉地。迦食。

次行飲食。最後應下。諸菓子類。其飲食者。用大小麥麪而作。及用粳米粉而造。極令淨潔。及與香美。謂羅住迦食。皤羅皤尼迦食。脾那迦食。末度尸羅乞那食。阿輸迦伐底食。似菱角形食。餅噉鉢波拔吒迦食。鉢知食。似鵝形食。仇阿食。羯補迦唎迦食。布尸夜鉢多食。盛滿蘇食。盛沙糖食。烹煎餅塗沙糖食。婆羅門餢𩜶食。盼荼迦食。渴闍迦食。薩闍迦食。薄餅食。如鳥形食。胡摩脂餅糤米揣。如象耳形食。小豆烹煎餅等。小豆所作之食。謂浦波食。輸瑟。迦食。鉢那波浦迦餓食。豆基食。著鍼豆基食。資跢羅。浦波食。儞烏嚕比迦食。乳浮娑耶利迦食。珍荼浦波迦食。如是等類食。粳米小豆胡麻。少分相和作粥。

其小豆胡麻。搗篩為末。以粳米成糜。此名枳利娑羅粥。乳粥。淡水粥。酪粳米粥。酪漿水粳米粥。或赤或黃等粥。皆以淨器。而盛供養。或置所布葉上。粳米飯。及六十日。熟稻粳米飯。而廣多獻。小豆羹等種種羹。香味淨潔。而奉供養。粳米飯和乳酪。及和沙糖。而奉供養。

所有種種。上妙飲食。而奉供養。復依三白之食。部底迦食。廣多食。種種食。粳米飯和乳。酪牛蘇者。此名三白食也。

乳粥。枳利娑羅粥。小豆羹者。此名部底迦食。如前三食。加粳米飯。色色加多。此名廣多食。如前四食。更和酪粥。即名種種食。所有臭穢。辛苦澁味。古殘宿不祥之食。不應供養。或若不辨。種種羹者。但用小豆羹而供養。亦得。

凡所飯上。皆應點酪。若不得辨者。必須供養。六種飯食。所謂。乳粥。小豆羹。沙瑟。迦等食。粳米飯酪。枳利娑羅粥。縱使極貧。不應闕少。六種之食。若闕一者。不成供養。凡乳粥上。皆應著蜜。

凡於酪上。皆致沙糖。其小豆羹上。應著牛蘇。若有薑者。亦應著之。復應供養。種種菓子。及諸根食。此二種食菓。一切真言。及與明尊。皆悉愛樂。

其菓子者。謂阿摩羅果。石榴果。麼路子果。蒲桃果。棗柿子迦必他果。毘闍補羅迦果。欗子波那娑果。吒應子果。羅句者果。暮止。者果。木果。波羅曳迦果。乞瑟利迦果。阿麼羅果。侵部果。勿㗚跢毘迦果。迦羅末多迦果等。種種好果。而用供養。

所有臭穢菓。不應奉獻。謂穢果者。尸利頗羅果。椰子多羅果。波羅跢迦果。如是等穢果。不應奉獻。

亦應供養。種種根藥。熟煮了以去皮。如法奉供養。謂毘多羅根。芋子根等。其諸穢根。不應供養。

其穢根者。謂輸羅拏根。羅蔔根。迦闕迦乾陀根。如是等穢根。不應供養。

其菓子中。石榴為上。於諸根中。毘多羅根為上。是故應簡。而用供養。其熟煮小豆。以和牛蘇。并著胡麻。而供養之。

第三曼荼羅。於外四面地上。布散白花。亦以胡麻。稻花遍散。最後出外。於諸方所。祭祀部多。諸非人類。用粳米飯。以和稻花胡麻及花。煮小豆。娑耶里迦飯。以塗牛蘇。已上飯食。總和一處。

其阿闍梨。以歡喜心。於一一方。各各三遍下食。以祀羅剎。及毘舍闍等。及與部多。諸食血噉肉者。種種之類。或居地者。或居樹者。或居林者。及以心所念著者。皆須祭祀。

於時忽然。若聞大聲。以無畏心。更應祭祀。或聞野干大叫。及大吼聲。或見其身。或見拔倒樹根。及見樹折。或聞雷聲。及種種希奇異相者。更復祭祀。而作護身。

其阿闍梨。如聞如解。如見如法。於諸方所。祭祀畢已。洗手灑淨。於其門前。燒香供養。次入於內。奉獻閼伽及燒香。供養前所置食。以心運供。於第二院。第三院。所有諸尊。一一奉施上妙。新淨衣服。

自餘諸尊。各奉一匹。或若不辨。各奉三部主尊。用兩匹衣服。或若但以。兩匹衣服。置於箱中。而奉施內院。運心普施。一切諸尊。然後各誦。諸尊真言七遍。其曼荼羅主真言。持誦百遍已上。其三部心真言。各誦百遍。然後次第。應作諸尊。一一手印。持誦三遍。如是作已。悉皆歡喜。滿其所願。

蕤呬耶經卷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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